原告恶意起诉,判决后不拿判决书的,生效日期怎样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9:38:02

原告恶意起诉,被法院判决败诉的话,不拿判决书的,法院会按照原告起诉时在法院确认的联系地址寄送判决书,从寄到之日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天,第十六天就是生效的第一天。
附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恶意起诉,判决后不拿判决书的,生效日期不影响计算。有过诉讼经验拿过判决书的人都知道,举一审例子:判决书最后有一句话,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对于送达有具体规定,判决书可以用邮件的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生效日期就从签收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
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
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
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
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二百六十八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
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能到该法院起诉原告吗? 判决书驳回了原告起诉事实,被告是否可以依据此判决书另行上诉原告要求赔偿? 判决书下来十五日内被告没有上诉,十五日以后可否继续起诉原告? 起诉离婚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法院一定会按照原告的意愿去判决呢 原告不服判决 怎么办 原告起诉被告诈骗 关于离婚案件已经判决了原告不服是上速好还是再等半年后在起诉啊 “因一审原告(我方)在判决后15天内未作起诉,视其服判,自动放弃追加利息权利”,是否有法律根据? 被告营业执照2005年被吊销,2007年原告起诉法院缺席判决被告给付欠款,可否变更被告的开办人为被执行人? 法院起诉离婚判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