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钱还能要得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1:09:56
我2008年租了一间商铺并签了合同还交了2000元押金(合同上注明有2000元押金),但是中途我的合同和押金单子丢失了,我立即与招商部联系,其负责人口头答应合约期满后可以退回押金,只需查他们的底单就可以了。至今年7月合约期满后我准备了他们所说的需要提交的材料,但是现在10月了都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押金,今天我去要的时候还态度极其恶劣对我实行人身攻击,我想问下我打官司能要得回这2000块钱吗?太气愤了(我手上只有合同的复印件),我该怎么办啊
我的押金单子丢了应该怎样证明他们没有退给我钱,因为就算他们有底单他们也可以销毁啊

1.如还未退房,可以要求对待给付,即不给押金就不退房;

2.如已退房,就凭着合同复印件,最好能有证人证明你已缴纳押金,上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案件胜负的关键在于举证证明你已缴纳押金,房屋已依约退还被告,但其未如约返回押金,现要求返回押金及利息;对方要么称其未收到你的押金或未与你订立合同,要么称其已退还押金,这时你要求他举证证明,他举证不能就要返还你的押金。

综上所述,你那会押金的可能还是很大的,关键在于你敢不敢与之一搏。听我的诉他,你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不诉他你百分之一百拿不回押金!!!!!!!

既然合同上面写明2000元的押金,那就可以起诉(复印件也可以),顺便起诉他们对你的人身攻击。

合同上写明了,可以主张权利

tigerwoods32为你回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你既然有复印件也可以提起诉讼,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