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2:52:40
我把房子组给了甲,在合同还没到期乙把押金和剩下的房租一起退给了甲,乙又把房子租给了丙,请问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构成犯罪吗?谁构成犯罪?责任在谁?该如何起诉?等等!谢谢!

你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没有人构成犯罪。
你的意思写的不是很清楚,看意思说你就是房东是吗?如果是的话,甲把房子又转租出去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呀?经过你的同意是可以的。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的话,你可以主张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你的承租人再出租赚取的差价的话,你可以要求他返还给你。但是无论你主张什么权利,你只能找你的承租人,也就是和你签合同的人。

租房的行为没有犯罪,就是违反合同,要赔偿。

你的案情叙述不清楚
请问案中的“我”是指的“乙”吗

这是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甲的转租行为未经过你的同意,责任再甲,转租行为属于无效。你可以依法收回出租的房屋。
以非法转租为由起诉甲,请求解除合同,退回房屋。同时将乙和丙作为第三人。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不构成犯罪。责任在于那个没经过房主同意把房子租给另一个人的承租人。

没有构成犯罪啊,如果有经济纠纷的话,你要找你的承租人,索要赔偿。
如果可能说清楚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