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05:04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有2万的进项留抵,现经营地址更改,现国税认为原公司有些问题,建议新地址为小规模纳税人,原地址进项税额转出,而我们公司想进项税额继续抵扣,请问那一种更好(有什么折中办法?)

只要公司本身没有问题,就不能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这个两万元的进项税额确实存在问题不能抵扣,那就没有办法,转出就转出。
更改地址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要看你公司的情况而定,一个是:你的销售对象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二是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是不是高于这个水平。

纳税资质变更,不能抵扣。

1、如果是经营地址变更,其它不变,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继续抵扣,因为按现行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税号也变更了,新地址的企业要按新办企业对待,原来的进项税额不可能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