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满后,单位职数超编的硕士研究生能否定为副主任科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43:26
根据中组发[2008]20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那么在单位副主任科员已经超编的情况下,实习期满的硕士研究生能否定为副主任科员?
盼望专业人士的答复,谢谢!

可以。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1、不能。因为第二条明确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也就是说,单位编制不超编、有空编的情况下,新录用的公务员才按第四条的规定相应级别任命;在超编的情况下,不能任命,任命则超编,谁敢负责?

2、和单位领导搞好关系,看能不能再找个编,或者等单位有退休的、有空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