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49:24
我朋友因急于想到香港工作,不幸被人骗了,那人说能帮他申请到香港做劳工,结果拿了钱就跑(约6000多元,有他开出的收据,同样被骗的还有20多人)。后来他到警察局报案,警方以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为由,不给于立案。
请问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向什么部门报案和寻求帮助。谢谢!

一、该人已涉嫌刑事诈骗:1,拿了钱就跑;2,同样被骗不有20多人;3,6000多元已超过立案起点,公安部规定,500元以上为较大数额,公安部门应于立案侦查。另有规定,发达地区如京三角,长江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3000元为追诉起点,欠发达地区的一般为2000元。
二、可到犯罪地报案:1,你朋友与嫌疑人初次见面的地方(因诈骗而见面地)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刑警,派出所,下同);2,你朋友交钱给嫌疑人地方所在地公安机关;3,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4,或其他犯罪地。
三、最好联合其他受害者一起报(分开报也可),人多容易引起重视。
四、如报案遭拒:1,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投诉(通常很有效,省时,省力);2、拨打110索取地市一级的监察部门电话进行投诉;3、也可到检察院申诉(但转到派出所很慢)。4、主动在网上曝光,争取主动。

可以在被骗的地方的公安局报案,不立案的向其上一级公安局或检察院或直接向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此事涉嫌诈骗,到你朋友被骗当地的派出所(案发地),或骗人者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应该给予立案,如不给立案可到当地上级公安局投诉。
以上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