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非法经营的摩的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30:11
甲在乘坐非法经营的摩的时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大队确认小车司机A和摩的司机B各占一部分责任。死者对交通事故无责任。交警将扣押肇事车辆在未通知受害者的前提下归还小车车主并且没有告知死者家属有申请扣留车辆的权利,是否合理?甲被认定为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但是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所以也要自己承担10%的经济赔偿责任,损害是什么?请问这条合理吗?最后小车的车主是仅对小车司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连带赔付还是要对所有肇事人员起连带赔偿责

1,交警扣车有时限的,受害方因急事采取保全措施。但是放车为通知受害方家属,属于不作为,不合理。
2.乘坐无牌号营运车辆。
3.对所有肇事人员起连带赔偿责,车主对事故应全额赔偿,时候与司机进行协商赔偿比例,就是车主陪多少,司机陪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