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诈骗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43:08
我的两个朋友是通过我的关系认识的。但是后来两者之间发生债务关系,开始我并不之情,也未有做担保。后来一方欠款到期未还,人还玩失踪,这算是诈骗么?补充:我在网上碰到欠钱者,叫他好好处理,他就说这事情和我没有关系,叫我别管,也不要说碰到过他。我原来是想不牵涉其中,故也没有和另一个人说。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责任么?
欠钱的人之前和他发生债务的时候一直是有借又还,最后借了钱,这次人找不到,只能找到他的一个朋友,他的朋友就说欠钱的人在外面筹钱还款,暂时找不到他。

1、后来一方欠款到期未还,人还玩失踪,这算是诈骗么?
这个需要具体看,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那么就要具体观察分析发生债务关系时的原因,获得款物后的行为等等。
2、我原来是想不牵涉其中,故也没有和另一个人说。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责任么?
法律责任是没有什么需要承担的。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出于自愿,另一方则不构成诈骗。
你补充到的可以作为证据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自己的债务

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对方借钱时有没有还款的意愿。
如果将来公安机关介入,你只会作为证人。

因为欠钱的一方并不是采取骗的手段获得的钱,所以不算是诈骗。只能算是欠债不还~~

楼主为什么要承担责任呢??首先你并没有牵扯进他们俩人的债务关系当中,所以您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如果欠债的金额数目大的话,建议上法庭吧~~当然,在此之前,必须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欠钱的一方确实欠原告钱~~~你可以做证人,当然,你必须要亲自、亲眼看见借钱过程,才能算证人。

首先这不是诈骗。他们这是债务债权纠纷,也就是赖账。和你更没有关系,不用承担责任的。

你没有理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