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35:51
我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了一笔高利贷,我母亲并不知情,现在离婚了,我父亲逃跑了,人家就找到我母亲,逼迫还钱,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人家告到法院,我母亲要如何去证明次债务为我父亲个人借款并且未使用于我们家庭生活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证明如下情况: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夫妻一方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2、夫妻双方约定为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该约定的,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没用的 - -````除非他有公证的情况下 证明他是以什么为条件的个人借款

其实你说的话 我要是律师一句话就可以让你一句话都没的讲
你既然说你父亲并未使用在你们家庭生活中,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谁举证谁证明.你拿出你父亲没有把这笔高利贷用在你们家庭的生活中的证据

我这话一说 你几乎没反驳的于地
然后法院还是要叫你母亲赔的 你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 帮你想想办法吧

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