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司机逃跑,医药费要受害人承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10:10
我妈住在浙江南浔,上班在江苏平时15分至20分到厂,10月11日7点左右上班途中(该厂大门口)被摩托车撞了,驾驶员逃跑,在医院治疗三天(不住院)花了800元左右,老板说现在上下班途中事故厂里不赔偿的(厂里也没任何保险)这个要你自己个人承但的.这个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行.这还有天理吗?
那厂里没交工伤保险有错吗?肇事司机逃跑没目击证人就根本没办法抓到的.

对你的遭遇感到同情,新保险法是10月1日施行的,明确规定上下班如遇意外,不属于工伤。你可以报警,先找到肇事司机,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赔偿

除非抓到逃逸的司机,否则只能自己认倒霉了哦
真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