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购房的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11:02
我在北京的一套房子是2004年父母给我付首付购置的,三证包括所有单据都是我的名字。我是07年10月领的结婚证,在05年1月开始付按揭到现在都是我和我父亲每人一个月,但现在我要离婚,父母说只要我离婚,就和我公证断绝父子、母子关系,并收回现在北京的这处房子。我想知道这套房子现在到底所有权是谁?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怎样分割。我父母是否是这套房子的所有者。

个人观点:
既然三证包括所有单据都是你的名字,那房子的产权,所有权在法律上来说就是你的,首付和按揭你父母出了钱,如果他们有证据的话,最多也就收回当初出的钱,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当然,父母毕竟是父母,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闹上法庭,那时可就真没有父子可做了。了解一下他们不要你离婚的真正原因,是面子问题还是其它的什么,尽量做到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等他们接受你离婚的现实了,房子的问题也就不成问题了。

房子是你的名字,没有你父母的名字,那么你婚后还款部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所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乘以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分割,除非你老婆放弃。

从法律上来说,亲生的父子,母子关系是不可以脱离的,没有法院或者公正处会支持的。和父母到底是一家人,还是要协商解决。

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房子理应归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