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老人过世两年了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17:56
我家的房子是父亲购买的,1992年。然后由于父亲的公司生意遭遇不好,怕债务会影响到家人的生存,房屋产权在1994年从父亲名下转入爷爷名下(开发商记录),并且办理了产权证(初次)。我们一直是祖孙三代住在一起的。爷爷在2007年11月过世。家里只有弟弟和残疾的母亲。爷爷的户籍在新疆,所以我们把所有的办理死亡的手续寄回新疆给奶奶,让奶奶办理。请问,目前这个房屋能否转入弟弟名下?

奶奶尚在。但是行动很不方便。86岁高龄+心脏病,让她不能坐飞机也不能坐火车经历长途跋涉。奶奶在新疆省。

房屋在四川省成都市。父亲一共有三个兄弟姊妹,分别居住于北京市,乌鲁木齐市和上海市。

所以我们把所有的办理死亡的手续寄回新疆给奶奶,让奶奶办理。请问,目前这个房屋能否转入弟弟名下--不能。你父亲把房产过户给你爷爷就属于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的财产你奶奶和其子女均有继承权

你爷爷死亡后,没有遗嘱情况下。你父亲和你父亲的兄弟姐妹和你奶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该房屋转为共同财产

想把该房屋转入弟弟名下必须经过所有人同意才可以帮你==办理

你好!根据法律,既然该房产登记在你爷爷的名下,在没有特别的情况下,一般会被认为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财产,那你爷爷去世,则涉及到继承的问题,享有继承权的是,你奶奶,你爷爷奶奶的几个子女。此复!

你的办起来麻烦。首先你们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还得让你父亲的兄弟姐妹都签字认可及你奶奶的签字,否则将来你们的关系不好了,这个房产是个大问题。
至于你奶奶行动不方便的问题,你们可以建议公证律师和你们到奶奶那儿进行办理,不用老人再跑了。
再次提醒:越早办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