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这样一条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55:03
打个比方说吧,甲方是1月1号区乙方工作的,第一月双方没有签合同,到了2月10号甲方不想干了,想辞职走人,乙方却说你已经超过7天,要等一个月才能走(这里的7天是指从1月1号-2月1号,这是一个月,现在都是2月10号了,)我想问劳动法是否有这个规定,超过7天就要多等一个月才走。

是否有签劳动合同?是否有规定试用期?最主要的是要和公司协商。
如果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那么你想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那么你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mei劳动合同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的,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有其它东西证明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比如考勤卡、工资单灯,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不过没有规定要等待7天的规定!

没有 没签订合同就不存在劳动者与雇主的关系,当然不存在法律效力
放心的走

没有

没有。

绝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