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书已签写还有别的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15:55
因和别人发生矛盾,致人轻伤,现在已双方解调。经公安私了。赔偿受害人钱财若干。由于当时签字时,当事人不在场,母亲代替 双方当事人都年满20周岁。受害方已签写撤诉书和协议。请问还有什么事情吗?
d队了 现在警方让未到的当事人去调查情况。是否去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仅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不在现场 笔录还没取呢 母亲代替 年满20均属成年人 无需代替 但家长出面 公安很给面子了 另 轻微伤属民事赔偿 轻伤已构成犯罪 可自诉 可公诉
自诉 鉴于赔偿若干 受害方撤诉 也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