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执行过程出现小部分欺瞒窃取的行为,能定为秘密窃取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39:27
在一个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家在合同中有意隐瞒,企图少房款,并已达到了他占有的目的,现在卖家过完户以后才发现少了2万多元钱。但买家以卖家延期需支付违约金为借口拒不归还,请问如果报案公安部门会介入吗?买家的行为能被定为秘密窃取罪吗

明确合同的约定,应该是合同协议的问题

案情叙述的太乱了,听你的意思大概是买房的人少给了两万多元钱是吧。致于卖家应否支付违约金得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卖家有没有超过合同履行的时间过户,过户是由卖家还是买家负责办理,这些都得看合同。你都没说清楚啊。但无论如何这个买家的行为都不能叫秘密窃取,项多是欠卖家的一个债。更何况我国刑法还没有秘密窃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