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09年的取暖费,同时补缴前两年陈欠的取暖费,单位却说只报销当年的,陈欠的不管,这种说法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22:19:46
还有个问题,自己有房的未婚男,单位给报销娶暖费吗,有没有相关政策(我是沈阳一电厂的职工).
请高手一一帮助解答,小弟在这里感激不尽.急....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给您一一解答。
您说今年交采暖费的时候补交前两年的陈欠,单位却不给补这个陈欠,您是今年才到这个单位工作的,还是早就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呢?如果是今年才工作的,那么单位只能管今年的。如果您一直是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并且单位一直是应该给您报销采暖费的,由于某种原因前两年没给报销造成陈欠了,那么现在补交陈欠必须是单位的事情,您单位不给补陈欠,这是不合理的,必须让单位补齐。根据沈阳市供暖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解决居民采暖收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沈供热【2009】12号),对分户供热改造的用户,供热单位应按其合同向原交费主体(就是您的单位)追缴陈欠的采暖费。这是有文件规定的。如果单位不给补,建议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您说自己有房子,就是说房产证上是您的名字是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的规定,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的单位来承担采暖费。但是也关系到您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您的工作是什么。比如说是临时工之类的单位肯定不能给报。规定给报销采暖费的单位是: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沈登记注册的机关、团体、全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均应按规定承担职工采暖费。您的单位如果属于这几种企业,那么单位就必须给您报销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