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编的时候要交人事代理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2:42:38
我在今年4月通过县教育局和人事局的选聘直接进编,前几天通知我到人事局签聘用合同,落实编制,结果人事局工资管理股让我们先交300元的人事代理费,说是为我们代理、保管档案的费用,以后每年都要交,请问这种收费是合理的吗?
我工作的地方在: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三年前我是“农村特岗教师”也是就“资(支)教老师”,由于三年来工作出色,所以今年临近服务期满时被直接选聘进编。 如果不需要交,我应该向什么单位,什么科室反映问题。如果回答有效,我会加3倍奖分。

根据“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试行通知》的通知”(浙劳人干[1991]26号)的文件精神,如果单位与区人才开发中心签订了《杭州市余杭区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原则上应由单位缴纳单位人事代理费,每年年底由区人才中心发缴费通知到单位后缴纳。但并没有相关规定一定要由单位来承担这笔费用,也有个别单位让员工本人缴纳;因此,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应由单位与员工协商,只要不产生纠纷即可。

不需要交,如果硬要就属于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