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专家进,有关于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02:46
我市某公安经交警大队事业编人员,工资属自收自支,规费发放。长期以来单位一直按临时工资对待我们。2007年在政府干预下,单位才按我们的身份套改了工资。但仍由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按套改工资后的50%给我们发放。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办?

对于事业编人员,工资分为2大块: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分为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
1、固定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水平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
2、灵活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的多少。
3、单位资金来源不同,其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所占比例也不同。
①全额拨款单位固定 无灵活部分
②差额拨款单位的比例为6:4,
③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灵活部分比例还可以扩大一些,国家不作统一规定。
如果单位为你们套改后的工资标准符合规定则可以执行,对于局党委按50%以后的标准如果侵害了固定部门的工资,则你们可以要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申诉,要求撤销这一决定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

你对单位按套改工资后的50%给你们,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