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后资产及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21:25
两人A,B合伙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占A70%和B30%,因为金融风暴影响,申请破产,
问题一:
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不足部分合伙人负什么责任?是否要由合伙人按比例清偿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的部分?
问题二:
合伙人A70%的股东,一年前因车祸去世,其配偶继承了其遗产,但法人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手续,其配偶参与了十个月时间的管理,当时账面亏损约五十万,四个月前交由B30%的股东和C经营管理,。B股东先后投入了二十万周转,公司员工C出资十五万与B30%股东共同经营管理,但仍不能扭亏增盈,处于破产边缘,B股东能否和C先行抽回投入的周转金?再申请破产?A股东已不参与管理,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其中B股东及C是在A股东不再管理后先后投入了20万及15万的。未在公司章程中列明。只是登记了账薄。
谢谢了,对于公司资产的划分,比如注册资本是50万,但双方合伙协议A股东共投入实物45万,现金25万,B股东投入现金30万,如此情况,由于公司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双方投入的资产及现金已消耗掉,而实物已消耗磨损,这种情况下A,B股东如何分担债务?

看了你的补充说明,简单说下:
1、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2、A去世后,由其配偶继承其70%股份,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B和C投入公司的20万和15万需要看当时收款时入账记录的性质,和是否在工商局变更了出资人的登记。如果没做工商变更,账务处理写明是周转金,即为公司向B、C的借款。
如现在还未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你公司还可以自由处置债权债务,有向债权人还款的权利。可以归还B、C的借款。
A即使出资人又是经营者,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补充1:楼主说A实物出资45W,现金25W,B现金30W,假设A的实物资产未评估未算投资,A+B的现金也到55W了,怎么注册资本会是50W呢?不理解。。。
分配收益时是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债务时也必须按出资比例。这就是公平原则。不过还好,破产只是清理到公司的资产就完事了。

有限公司破产就是以现有公司资产支付债务,不足的就不用还了。所以不用担心用家庭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但是如果经营者股东故意抽逃资产、擅自处理资产造成资不抵债的,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1、如果公司账目很清楚,资产没有不明流失,股东不承担责任;
2、你们的后期投入属于公司的借款,如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则公司还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