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遇见国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06:59
律师你好,给你说下我的情况!我是9月20号进入一家公司上班,去的时候说的试用期3个月,并且当时我说了试用期内是双方选择,没签劳动合同,结果国庆马上就来了,放了8天假,10月10号发放了上月的工资,现在是18号,我提出辞职,经理同意了,后来回到家财务打电话过来说国庆放假那段时间的工资就没有,请问这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有很多规定合法不合理,或者合理不合法。
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如果按规定是可以据理力争。可是话说回来,你应该体谅公司,他们面对的是众多的员工,你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休了长假,而且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公司给你除了8天长假以外的工资已经是说得过去了,休长假照发工资对老员工来说不容置疑,因为他们对企业的贡献较多;对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新人来说,似乎对老员工不公平。
想想这些你应该可是释然了。

国定假日是有薪假,不能扣薪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现在找工作的最怕的是企业不给自己的价值发报酬。企业最怕的是员工没有价值还要拿出一些所谓的规定拿报酬。试用都不合格还要说什么?企业几百几千有。但是给的也不顺气。我可不是你那家企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