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遇见国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06:59
我们有很多规定合法不合理,或者合理不合法。
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如果按规定是可以据理力争。可是话说回来,你应该体谅公司,他们面对的是众多的员工,你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休了长假,而且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公司给你除了8天长假以外的工资已经是说得过去了,休长假照发工资对老员工来说不容置疑,因为他们对企业的贡献较多;对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新人来说,似乎对老员工不公平。
想想这些你应该可是释然了。
国定假日是有薪假,不能扣薪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现在找工作的最怕的是企业不给自己的价值发报酬。企业最怕的是员工没有价值还要拿出一些所谓的规定拿报酬。试用都不合格还要说什么?企业几百几千有。但是给的也不顺气。我可不是你那家企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