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专业人员帮助-写字楼租赁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17:30
我们是一个物业公司,跟写字楼的开发商签订了5年的委托协议(目前还在管理中)并承租写字楼一层为总部办公楼。双方协议每年一层租金折抵为开发商空置房费(也就是说我们没有实际向开发商交租金,他们也没有向我公司交空置房费)但是今年开发商将整栋大厦出售,并没有及时通知我公司。现在新大厦业主不与我公司履行租赁合同,要求我公司总部搬出一层大厦。并且只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问题1、我们公司在此纠纷中,有违约责任么?
问题2、我们不想搬出这栋大厦,让想以空置房费折抵租金有什么法律依据?
问题3、新大厦业主是否违约,我公司可以主张什么赔偿?

买卖不破租赁,可要求履行租赁合同。

贵公司在此纠纷中没有违约责任,不搬出大厦是有依据的“买卖不破租赁”只是最基本的依据。如果新大厦业主是在不知情的前提是善意取得,其不承担任何赔偿,若反之,就得承担必须的法律责任。不管事何种情况,贵公司可以向前业主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