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来,最好是工伤纠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16:14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亲戚在一个建筑公司开车,事发当天受一个工头的指示去一个地方拉东西,结果被车撞了,造成一条胳膊摔断,已经花了2W多了,由于那天他开车的时候是喝酒了,我想询问下,这可以算做是工伤吗,可以向该公司要赔偿吗。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不享受工伤待遇。

你好,楼主!

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包括 在受指示工作的途中、工作期间和工作回家的路上,
受伤都应当 由用人单位负完全工伤保险责任。
所有合理的医疗、护理费用应由单位负责,
住院及病休期间工资福利不变,但节假日不应补休。

然而,醉酒驾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需要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二者在责任上并不冲突!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负工伤赔偿,
还有,交通部门会对你的亲戚进行处罚……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不可以,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酗酒的不能认定工伤,官司赢的可能性小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