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1:59:07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2月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发表了重要讲话,请问全国大法官和大检察官是什么意思?

【大法官】一般指法官的等级,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如在中国大陆的大法官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是中国大陆法官的最高等级;中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是依照台湾地区当局“宪法”于最高司法机构——“司法院”中所设置,负责解释“宪法”,并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的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Grand Procurator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中的第一等和第二等,第一等为首席大检察官,第二等为大检察官。其中,大检察官又分为一级大检察官和二级大检察官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检察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检察官
(二)大检察官:一级、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为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为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二级大检察官。
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他检察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第七章 法官的等级
第十六条 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第七章 检察官的等级
第十九条 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两个首席就是最高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大法官和大检察官分一、二两级。除了两高以外,还有部分在地方高院和省级检察院。

这是以官大小论的。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为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两高”副院长、副检察长及相当级别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为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