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 应届毕业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1:17:01
我是2008年6月毕业的 ,户口档案转回原籍 ,但是档案仍在人才交流中心, 未签就业协议 ,我这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上 ,有这样一段话,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2年,有些地方延长至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到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我也是08届的,我的情况跟你一样。
你的报到证在身边吗?这个很重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用到。如果你的报到证上单位写的是XX人事局,那你可以联系你们学校看能否改派,如果可以按10年的改派就可以了。
我在报考的时候,备注栏里把我自己的情况都写进去了,三方协议,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写清楚,报考学校可以按10年应届生改派。就通过审核啦。

不算。09届应届生已经毕业,你就不算了。 .

补充,这种身份是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有暂缓就业的往届生可以以应届生身份参加考试。

有暂缓就业的也才能让学校帮你保留档案户口,否则是毕业发回原籍。

具体办理流程要咨询你们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了。

抓住机会哦,这可最后一次 用 应届毕业生 这个资格了哦

你可以去考的,依据这条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2年,有些地方延长至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在 "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还算的,因为你的档案上没有记录,所以你还是应届生

不属于应届生,但可以应届生身份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