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A打B B出于自卫不慎将A打残 (比如A的一只眼失明或者用刀将其砍成轻伤)应该分别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9:10:16

如果是自卫,是不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当A不在对其侵害时,B仍然对A殴打等,致使A致残,致死,属于防卫过当,是要追究B的行为的,其实说句实话,真要发生了,谁还想到那个,真到了法庭,还要看律师的,到警察局别乱说话,等律师来。他会帮你搞定

按防卫过当处理

这是防卫过当的判定问题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防卫过当在主观方面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 :
一,行为人希望通过其防卫形为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实现防卫目的;
二,行为人又清楚的知道其防卫形为已经远远超过必要限度并会造成重大损害,但他为了追求防卫效果,对过当结果的发生,持满不在乎听之人之的态度。

主要的判定依据是“不超过必要的限度”,即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需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B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建议请律师介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可进一步联系。

我觉得这处于正当防卫,不应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