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过户,需要补偿经济给原房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03:12
十年前,我买了一栋土木结构的房子,当时我们双方在房契上注明是段买段卖,当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没能过户,几年后,我几次三番去找原房东协助过户,但他都以妻子没签名为由,(但是那时他妻子是同意的。)不肯协助过户,还要求我要补偿惊人的经济给他。如果一直这样拖着,我能到法院去上诉吗?我是个不懂法律的人,请懂法律的高明人士指点!
如果我要去起诉他的话,我要以什么名义去起诉更为准确?像这样的官司,有把握胜诉吗?
那是我40平方米的猪栏也没过户,后来因改建拆除新建房屋后,我就把它卖掉了,当时原房东是很同意的,他还签过字,(所有新建的材料工资都是我出的。)这算是我的财产还是他的财产?这样他还能找我补钱吗?

如果当时是出卖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具备处分权。你们之间的合同就是完全有效的。对方不履行过户义务,可起诉解决。

房子过户登记是对抗性要件,也就是说,即使不登记,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且已成立。没过户,只是影响你获得所有权。
如果对方不给你过户,那么你是很难获得产权的,只能以违反合同要求赔偿。

之前有协议或者合同的话,房主不履行过户可以按合同违约起诉房主
要求过户或者按合同违约责任赔偿

过户仅仅影响所有权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