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样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据材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29:28
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本科生,和公司(国企)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现在刚干了三个月,我想辞职,但是公司上边和下边的领导都不给辞职申请书上签字,相互扯皮,我都找了一个星期了,没结果。现在想劳动仲裁,手上有劳动合同,还需要什么证据材料?国庆没给加班费,也能申请吗?
补充一点,我14号口头提出了辞职,15号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领导签了字不同意,让后我就没去上班,这样算旷工吗?对我申请劳动仲裁有害吗? 还有就是休息日算吗?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四、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六、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