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9:02:53
美国永久居民(起诉的时候是绿卡持有人)起诉中国公民,美国永久居民不回国内,现中国公民接到美国寄回来的判决书。
1.中国公民在国内应该如何办理单身手续?最好能具体点。
2.手续一般要多长时间?
3.这属于涉外婚姻吗?
4.判决书要公证或者认证吗?

不要复制答案,请资深人员帮帮忙,谢谢!

1,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是需要国内法院承认的,具体说是,需要你所在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承认的
2,如果不承认,那么外国判决是无效的
3,如果承认,才存在你说的办理单身手续的可能
4,属于涉外婚姻,涉外婚姻的规定较特殊,根据你所提供的有限资料,无法做出更进一步结论

判决书是最好的公证
可以拿者判决书和户口本办理变更

1、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2、中国公民如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

一、申请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一)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二)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申请人申请书应提交的法院:
1)申请人的申请应向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2)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3)申请人不在国内的,向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对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

三、当事人提供的外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