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51:03
我和老婆想在公司里退股
但是按照当初的合作协议,投资者(股东)未按一定时间合作期满的话不能全额退还投资金额。

现在我想把我们2个人的股份转卖给别人。请问是否可行?

(如果转卖给别人的话那么此人的股份是公司最多的按当初合作协议也就成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有4人
我们2个人的股份加起来大于任何一人

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

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告知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还是合伙企业等等。不然无法判断。

让公司的其他股东买,如果不买视为同意你转给第三人。

公司法原文: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