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在实行的房租出租税是由承租人交,还是出租人交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2:32:50
有一套房子租出去了,派出所给我打过两次电话让去登记,他们怎么知道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呢?这个钱应该由谁来掏呢?如果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制裁措施吗?

咱两个的情况完全一样。派出所之所以知道房子出租的情况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承租人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另外就是邻居向片警反应。按规定该税款由出租者承担,此纳税项目是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由于我与房客签订租赁协议是在2008年7月,当时没有此项规定,故协议中不可能包含。最后我与房客达成的协议是各自支付一半,并为此重新制作一份假合同向派出所提供,做为纳税依据。双飞都认为这样比较公平。(目前是派出所替税务局代收,我们身为篱下,不能不给片警面子。你说对吗?)

派出所登记是为治安管理,是对你负责的。
房客出什么事也好帮助你。
还是去登一下吧。

肯定是你的邻居报告的,房屋出租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个是税务局管,由出租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