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毒可以通过空气传染给皮肤黏膜破损的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00:52

艾滋病是通过输血、母婴和性传播的,是通过接触传染的,所以,艾滋病不会通过空气传染给皮肤黏膜破损的人。因为这种病毒在体外没有什么抵抗力。

不会.不过皮肤黏膜破损的人抵抗能力较差,比普通人和艾滋病毒接触感染的概率要大很多,所以...

应该不会,你说的那是通过呼吸道吧,如果他的的血液沾到了你的皮肤粘膜上那就有可能了。。。
有一下传播途径:
1. 性传播:通过不加防护的异性或同性性行为传播。
2. 血液传播:通过共用不消毒的注射器和针头注射毒品、输入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血液制品、使用未经消毒或消毒不严的各种医疗器械(如针头、针灸针、牙科器械、美容器械等)、共用剃须(刮脸)刀及牙刷等传播。
3. 母婴传播:感染的母亲在怀孕、生产、哺乳时可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性分泌物及唾液、眼泪和乳汁均有传染性,并且艾滋病病毒本身在自然界有一定的生存能力,因此,并不能完全排除通过日常的密切接触而传播,尤其是如果个人免疫力低,破损的皮肤或黏膜(如呼吸道、消化道炎症、溃疡)不小心通过各种途径接触到感染者的血液和性分泌物甚至唾液、眼泪,就有感染上的可能。

艾滋病(AIDS)不会通过空气、饮食(水)传播,不会通过公共场所的一般性日常接触(如握手,公共场所的座椅、马桶、浴缸等)传播,不会通过纸币、硬币、票证及蚊蝇叮咬而传播,游泳池也不会传播。
所以你说的情况是不会传染上的。。。

不会,艾滋只有三种传染途径:母婴,性,血液,其实艾滋是属于极不容易传播的疾病,只是没有根治的方法和100%的死亡率才显得那么可怕.只要在上述三方面做到了,生活中没有可能感染的.

你好,常见症状:

持续广泛淋巴结肿大,特别是颈、腋和腹股沟淋巴结。淋巴结肿大直径1厘米左右,坚硬、不痛、可移动,时间超过三个月。
数周以来不明原因发热和盗汗。
数周以来出现难以解释的严重疲乏。
食欲下降,2个月内体重减轻超过原体重的10%。
数周以来出现不明原因的慢性腹泻,呈水样,每日10次以上。
气促、干咳数周。
皮肤、口腔出现平坦和隆起的粉红、紫红色大斑点,不痛不痒。
咽、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