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组懂法律的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58:18
我朋友五年前,不小心用硫酸毁了别人容,他不知道那液体是硫酸,那时候他才14岁,还未成年。当时打官司告他监护人,赔了钱,也结了案。

可是现在我朋友成年了,他就又来告我朋友,他这样有法律依据吗?这样哪边能打赢官司?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不用担心。已经结了案的案子如果没有十分非常正当理由是不能够再次提起诉讼的。
1,你朋友是犯案是未成年,根据我国刑法是无行为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而且已经对损害做了赔偿。所以当初的判决可以说是合情合法,铁案如山,不管他告到哪里去,都是等于零。除非是对赔款数额有了异议,那退一万步讲最多再赔点钱而已。而其赔钱都不用了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哪个法院都不会受理他的起诉。
2,只有发生了违法行为法律才会加以调整,只要你朋友现在遵纪守法,任何人没有权力制裁他。
放心的让他去告吧!

你可以找律师~~
已经结案的你可以反过来上诉~

没有法律依据

诉讼内容是什么?作案时未满14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