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11:26
我父亲在20年前将老家农村一平房卖了9000元,并签定了买卖合同,买方为了不交税一直没过户,父亲以去世母亲在,请为一下我是否能收回我家的房产不卖了,要是能的话杂办理,我要付出甚么代价.
现在房价在20万作右

关键看买房人是否是本村农业户口,否则合同无效,您就可以收回房屋。

没过户,这个房产从法律意义上还是你父亲的。不过,人家手里有买卖合同,尽管是无效的,你也要陪偿人家的经济损失,绝对不是9000元。具体的要你们两家协商。做人不应该太不讲情理。你们好好商量,协商解决。

首先你没有权利主张合同无效.就算你有权利撤消本合同,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消权,过了20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你可以把房屋过户到你名下,这时候你才有房屋处置权,你应做的是在你有这个权利的时候把你名下的你父亲的房屋过户给买主.
不要折腾了,不要听别人瞎说.
该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你当然不能收回房屋,可撤消合同你的诉讼时效已过,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