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方面的急需大家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21:56
我今年74岁,家里排行老二,父母有我们6个子女,40多年前父母过世后父母的房子有我家老三暂时住,现在老三也去世了,就老三的老伴和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侄子在,前段时间房子拆了分的新居,我想要回我那份,他们说没有我的,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有我的应是多少?打官司能打赢吗?
1,老三家有房产证
2,40年前我的户口迁走了
3,国家发房产证时他们都没和我说,现在分房了把我家祖上的房拆了才和我说。说没我的。
4,我的父母没有任何遗嘱。
5,宅基地最早是我父亲的,现在变成老三儿子的了
6,父亲在临死前口头分过遗产我二姐和三妹可证明有我的三分之一。

按理应有继承权,早干嘛去了?旧房看不上,新房眼馋,典型势利!
过了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

1.老三家的房产证上时谁的名?
没有遗嘱的话 就得按法定继承 没有其他情况正常来说你是有这个房产的六分之一的 至于你们兄弟姊妹之间怎么约定在所不问
打官司 打的是证据 照你目前来说是应该得到继承的

早过了诉讼有效期了,很遗憾你确实没

现在几乎所有的证据对你都很不利,你主张权利的时间太晚了。

40年前你有继承你父母房产的权利,你没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了。
现在老三去世,有老三儿子在,你没有继承权。
所以你现在不能在主张你的继承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