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06:01

中断包括请求、承认、起诉三种。
中止指在时效最后半年有不可抗力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则导致时效中止
如,A要求B还钱,欠款2000年到期,正常的时效是2002年满,但是如果在这两年期间A起诉B、B承认欠钱、A要求B还钱,这时候发生中断,假设这三种行为是2001年提出,那么时效从2001年起重新算2年,就到2003年结束,中断没有次数限制,如果A一直要求B还钱到09年,那么从09年开始算2年时效。
中止是指,2001年下半年,如果A重病,或者水灾等,那么剩下半年时间就先不计算,等不可抗力消失之后继续算半年

中止发生在最后6个月。中止事由解除后要补足6个月。如果发生在6个月前。持续到6个月内的。还是补足。中止一般是由于非意志因素,比如不可抗力等。
中断在诉讼时效内都可以发生,通常是由于当事人的意志而发生的。比如提起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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