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架被打能被定性为蓄意殴打他人吗?开车故意撞人属于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29:50
事情经过
同事和他人发生纠纷,产生争斗,我上前拉架同时被对方不明原因殴打,随之我辅以还击,2人产生互相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对方恼羞成怒,扬言开车撞死我,随即开车向我撞来,我躲避不及,被车轮带倒从右脚大脚拇指压过,同事见状,叫我赶紧跑开,我顾不得自己的脚伤,赶紧从地上爬起迅速往安全的地方跑去,结果对方紧追不舍,反复开车向我撞来,在实在追不到的情况下,撇我而去去追我的同事,后面的情况我就不得而知了,现在事情已经搞到派出所,我也配合做了口供,叫我把伤情的鉴定书和医疗证明送给他们,在我准备好送去的时候,竟然和我说初步定性我的责任是蓄意殴打他人罪,我和他理论说,我只是去拉架,而且是对方先动手,我才得以还击,不仅被打伤还有轧伤,再说我和对方互不相识,最后还开车来撞我,并也实施了行动,反而被公安说成是自卫,当时我手无寸铁,从对方的种种行为来看,何来说我是蓄意伤人,还有我把自己的伤情材料及费用凭据交给公安的时候,竟然和我说,反正没什么情况,自己处理吧,我搞的很生气很郁闷,这是什么道理,我拉架被对方打了,也受伤了,结果到了公安局却说成了蓄意伤人,请专家能根据此情况帮我做出解答,还有能帮我回答一下我题目所说的“拉架被打能被定性为蓄意殴打他人吗?开车故意撞人属于正当防卫吗”?谢谢

1 当然不能了啊,看你的情况也就是个相互斗殴吧
2 这个不是正当防卫,他是故意开车撞死你,可以是杀人未遂。
看你这个样子,对方是和警察认识。想把责任归咎到你,,或者是警察对双方施压,让你们和解。
如是针对你,建议去检察院。让检查院介入,。
如果事态严重,最好请律师

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你的说法如果是事实的话,拉架被打然后反击,过错之先在于对方,这件事情因后果不是很严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最多被定性为斗殴,如果你有充足证据和证人证言等支持你所陈述的拉架、殴打、反击等关键性细节,那么你的责任仅仅占一小部分。
至于对方开车撞人,其情节特别严重,性质十分恶劣,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该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警方所谓“开车故意撞人属于正当防卫”纯粹信口开河的法盲语言。 如果你所陈述是事实的话,不排除案外对方与警方达成了某种默契,当然这需要有可靠的证据,不要随便冤枉警察。
律师建议:1、必须围绕本案所有关键细节,包括首先动手打人、开车故意撞人、撞伤后仍穷追不舍等等特征点,找全关键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最好要有现场目击者的笔录证词等。要知道,你和你朋友、对方等当事人的情况描述还不足以采信,要有印证的可靠证据。
2、与警方交流沟通,争取警方的认同。拿证据说事,以理服人,据理力争而不是胡搅蛮缠。应该充分相信公检法机构还是依法办事的,那种胆敢明目张胆徇私枉法的是少数。
3、如果警方仍然误判或者一意孤行情况下,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按照刑事附带民事的自诉方式,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
4、实在不懂得的,到律师楼去咨询一下,或者请个律师帮助也可以。不过脑子要清醒,提防一些无良律师揽讼心切,在未与警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去法院起诉,毕竟诉讼成本虽然不大,但花去的精力和心思以及拖拉的时间是要耗费好一阵子,对你的生活影响比较大的。

公安说法仅仅是一种意见,不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