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砍伐红豆杉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23:51:36
村长利用私权砍伐红豆杉是否违法?

私人砍伐红豆杉肯定违法。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的。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

当然是违法,而且属于犯罪,应该尽快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举报他.

如果红豆杉被国家列为了珍贵野生植物,那么私人砍伐行为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私自移植天然红豆杉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福建省光泽县某中药材公司职工余某自筹资金经营中药材种植。2000年6月,余某承包一片集体山场植树造林,在劈草炼山过程中,发现承包造林的山场零星生长着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幼苗(5厘米以下)。于是,余某将红豆杉幼苗偷偷移植到自己的中药材基地进行培育,以便今后出售牟利。因举报,余某被光泽县公安机关抓获。经侦查核实,从2000年6月至2004年10月余某从承包的山场移植红豆杉8株,从其他集体山场移植红豆杉17株,其5株在移植过程中死亡。
[分歧]:
对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应构成何罪,各方意见不一,主要存在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余某是自己发现承包山场有天然南方红豆杉,为避免国家保护植物不受炼油更新而毁坏,才移植到自己的中药材基地种植的,主观上并没有犯罪的故意,客观方面未造成对保护植物的侵害。而且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移植行为是犯罪,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余某的行为应构成盗窃罪。犯罪嫌疑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获取集体所有山林场上的红豆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余某的行为实际上是采种行为,因此,应对余某所移植的红豆杉进行估价,如果达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则以盗窃罪追究余某刑事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余某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