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一个问题。希望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59:46
如果A的一个数码产品放于自己的桌子上。在A去做别的事之前,该物是好的。做完后回来发现里面进水。然后A马上进行处理。但是后来经检查。该物严重损坏。经过A的寻问,只有B曾经接近过A的桌子并喝过水。但B矢口否认使该物品损坏。那么A能否举证:
1该物在A出去做别的事之前曾与同学一起玩过。表明它是好的。
2A办事过程中,没有他人靠近桌子,可以通过你其他人的证言
3B靠近过并且喝过水。B自己在大家面前承认
4该数码产品损坏和进水有关,维修处可以证明。

那么,能否通过这四点推定B为损坏该物的人呢?
在私下协商的时候,B跟A承认过是他搞进的水。
但是后来又矢口否认。
另外如果能推定的话,那么可不可以要求B恢复原状?

哎。。我要为朋友两肋插刀。。帮帮我吧。
刚上大二。。法律还没学好。自己还能帮朋友。只好求助于大家了。。。
谢谢。。

PS:没有说要通过法律解决。
只是想知道通过推定能不能证明是B损坏的。
因为那个B实在是太变态了。。到处传播什么是A自己弄坏的。。。

这件事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第一个诉讼的成本问题,还有就是只能推定,没有证据。只能私下解决了。
当然可以要求B恢复原样了,因为显然跟他有关系,虽然没有证据。

一个数码产品应当不至于到两肋插刀的程度,关键还是看如何从法律上解决问题。如果可能,买个录音笔再次私下协商而后作为索赔依据。但这是一个成本评价问题,而且如果录音成功对方仍然拒绝赔偿,还涉及到诉讼成本的问题。

没办法。楼上说的对,诉讼成本高,只能私下解决了。B既然承认了是她做的那肯定是他弄坏的没有疑问了,他不承认的话他会承担道德谴责的,你可以要挟说他不承认就四处传播。。。。。嘿嘿,有些坏啊,对付这种人就要用狠招。贴个大字报也是个选择!

你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才可以,推断是不可以定罪的

从我国的诉讼法证明这一命题上,你所说的事实无是法证明,故诉求得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