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六安大学生招兵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0:58:02
关于开展2009年度在校大学生应征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09年度在校大学生征兵准备工作,落实规范化征兵要求,根据六安军分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校领导同意,决定从十月下旬开始开展我校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09年10月23日至2009年10月30日,逾期不参加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登记地点
兵役登记地点设在学校人武部。
三、登记对象
入伍征集对象为2009年年满18至22周岁的我校在校学生(含符合征集条件的、有一定特长的在校女学生),优先征集2010年应届毕业生。
四、登记办法
2009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预征对象,凭《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直接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未办理预征登记的,10月底前可到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户籍在学校,本人自愿入伍,符合应征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直接到学校人武部报名应征。2010年应届毕业生,户口不在学校,到学校人武部填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凭《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五、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系(院、部)要按照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提高广大适龄青年对兵役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参加兵役登记。
2、填表登记:10月23日至10月30日为填表登记报名阶段。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对象,10月30日前到学校人武部填写《兵役登记表》。
3、审核上报:10月31日。根据兵役登记情况,经校领导审核确定预征对象后,上报六安军分区、裕安区政府征兵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