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专业人士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54:14
事情比较复杂,请真正懂法的人解答。

我一朋友,花6000元与一个15岁的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他贪图破处,后来证明是假处女),发生性关系之前他们见过面,对方没有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只是口头上说19岁了,我朋友凭相貌判断她差不多也就19、20(事后我见过该女照片,凭长相确实不像15岁,很成熟,感觉就像21、2左右的人。)。现在对方要挟说她实际上只有15岁(拿了学生证证明),如果我朋友不再给6000元就要告他强奸。

现在问题就来了(烦劳每一点都把法律出处和具体是第几条的规定列出来,我们好参考。)
1.15岁到底算成年还是未成年,与15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到底算不算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对方该怎么证明与我朋友发生性行为这个事实?(我们好规避)
2.如果问题一的答案是15岁算成年,那么我朋友给了6000元费用,算不算嫖娼,如果算嫖娼,对方去告,那么肯定两人都跑不掉,会怎么处罚?
3.对方是假处女,如果算嫖娼,嫖娼中的欺诈行为受不受保护?那6000元能否拿回?如果受保护,那么我们该怎么证明对方是假处女?(她是用羊肠子里面灌了血放入阴道的办法,东西都已经找不到了。)
4.对方声称自己15岁未成年要告强奸,如果15岁算成年人,那么她事后再索取6000元算不算勒索?

再次说明,烦劳每一点都把法律出处和具体是第几条的规定列出来。
16周岁以下算未成年,若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一律按强奸处罚,14周岁以上,只要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可不受法律追究的

麻烦把这个是出自什么法律第几条规定说出来我们好查询,而且怎么证明她是自愿的呢?

1、与14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是强奸。因她十四周岁以上,且是自愿的,故不是强奸,属于嫖娼。对方怎么证明不好说,如果对方要主张的话,证明是她的事,她要证明两个:一个是发生性关系,二是被迫,才涉嫌强奸。

2、属于嫖娼,可以罚款,可以治安拘留,也可劳教。一般来说,会罚款5000。

3、嫖娼属违法行为,6000元不能拿回,属于违法所得,应予以没收。

4、涉嫌敲诈勒索罪。

1、是属于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但因她满十四岁,且是自愿的,故不是强奸;
2、属于嫖娼,可以治安拘留,也可劳教。
3、6000元不能拿回,嫖娼属违法行为,6000元属于违法所得,应予以没收。
4、可以告她敲诈勒索。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你朋友若确实不知他为未成年人,两人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

16周岁以下算未成年,若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一律按强奸处罚,14周岁以上,只要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可不受法律追究的

可以告她敲诈勒索。 正解!
S B 女人 不知道14岁以上就不犯法的吗?

这个问题不犯罪,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