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16:38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但是,只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没经过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多久?

申请宣告死亡,在通常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满4年,在意外事故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时限为2年,人民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普通失踪公告期为1年,意外事故的公告期为3个月,期满仍不能确定生死的宣告死亡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还是3个月!民法都有规定的!我建议你去看看民法书!上面都有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