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告强奸或性侵犯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41:31
男的16岁..女的17岁..当时是情侣...男的是完全为了做爱才泡她的..女方还是处女..双方发生过几次性行为..都是自愿的..大概是2009年4月至5月的事吧...那麼到现在...女方可以控告男方麼?? 如果可以..那是什麼罪? 要判什麼刑??

(当时男方跟身边所有的朋友都说跟她做过..女方也承认了..朋友都表示中立.)

既然是自愿的,告他绝对打不隐的

双方间是自愿行为,不是犯罪。

如果男方能够找到女方是自愿的证据,那么女方很难控告男方
我国的强奸和性侵犯的前提就是在女方不是自愿的。

如果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

告不了了,证据无法采集。

自愿的 怎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