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血液制品征什么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32:03

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过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减免一点。销售血制品最主要的是要有专业营业许可证,其他没有什么大的关系。下面是一个案例,你可以参考参考:
  甲市血制品公司(以下称A 公司)主要生产流程为:从全国各地采血站采购新鲜人体血液,经过加工制作成血液制品(简称血制品),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各大医药公司,然后由医药公司再销售给医院。图示如下:
  加工制造 销售 销售
  采购血液----血液制品----医药公司----医院
  由于血制品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7%,从国内采血站采购的血液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原材料无法获得进项税额,唯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只有公司水费、电费及修理用配件等少量外购项目。经测算公司的税负高达12.8%。为照顾血制品企业的高税负问题,财税字〔1994〕004号《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 》中规定,一般纳税人用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然而,该项政策A公司却无法享受。因为医药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医药公司要求A公司销售产品均需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只好“避轻就重”,一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02年A公司销售收入3.2亿元,缴纳增值税4000余万元。
  对于A公司的高税负问题,笔者认为,只要采取“二点一线”就可以改按6%的简易征税办法,不仅使A公司增值税税负大幅度下降,而且使医药公司由原来按进销(均不含税)差价的17%缴纳增值税,改为按进销(含税价)差价的5%缴纳营业税。现将新旧方案比较如下:
  筹划前:A公司销售给医药公司销售金额3亿元,医药公司销售给医院3.3亿元。
  A公司应纳增值税=30000×12.8%=3840(万元)
  医药公司应纳增值税=(33000-30000)×17%=510(万元)
  筹划后:A公司绕过医药公司直接将发票开具给医院,即A公司根据医药公司提供的医院名单及价格开具普通发票给医院,A公司仍根据约定的给医药公司的售价结算,对于开给医院的价格超过结算价的部分,全部支付给医药公司。由于医院无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财税字〔1994〕004号文件规定的6%的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