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遗失责任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0:38:59
我是婚纱公司的,因为拍照的时候客人佩戴了手表,拍照时不能佩戴,所以客人就取下来,叫我帮忙代管,后来拍照结束后,手表不见了,我也当着客人的面再次进行了找寻,但仍未找到,请问我这种帮忙的丢失行为,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承担该如何赔偿?她说是香港买来的手表,叫我在亨得利给她买一块一摸一样的,我当时没仔细看那个手表,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
第一,我是无偿保管
第二,我也不知道手表是什么时候丢的怎么丢的,从始至终,我和客人都在一起拍照,这样存在重大过失的责任吗?

你最好再好好找下 不要太急 细细地找
按照这种 你属于保管人 是要全赔的 但是还好有一点 你可以要求她出示购买证明 然后根据国家的规定来折旧赔偿 每天的折旧比例是有的 你可以去查一下
实在不行 去找个律师朋友咨询下
要防止她炸你 但是错了也要承担啊 所以 尽量减少损失吧
祝你早日脱离噩梦

事实证明无偿保管也是保管责任的一种形式 和有偿保管的区别也没有你想想的那么远 因为这个在中国的条例上 都有明确的责任划分的
而且除非 她是放在桌子上 并没有交到你手中 也没有得到你的承诺

哦 对了 我想起了 你是无偿保管 其实应该和公司协商 你们按比例分配的 因为 这个虽然是她交给你过后弄丢的 但是客户是公司的客户 你只是公司的职员 所以 这个并不是你私人的行为 是作为公司代表的行为 应该你和公司按比例分配 这个分配比例是公司占大你占小

拒绝赔偿的话 你必须提出证据说她没有交到你的实际范围 并且没有得到你的承诺 就像说 她亲口告知你 东西交给你看一下
你承印说 行

那就没办法了 补充完毕!

店里有监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