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靠林地的农田如何得到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38:16
法律咨询:我和邻居种的地都属于村里分的自留地。我地在东,邻居地在西。西邻的地包括2亩多自留地和1亩多承包地,承包地与我地相邻。8、9年前村里让村南部有自留地的户全部种上杨树。西邻把自留地和承包地全部种上了杨树。我的地里因为有3.5万伏高压线不能种树,只能种庄家。西邻的地距离我的地有2米多远,前几年因为树小对庄家生长妨碍不大,最近这5、6年杨树对庄家的生长影响越来越严重。请问:专家同志由于西邻种的地有村里的部分承包地,我在追究农作物补偿时,村委会是否也应承担农作物部分补偿责任。现在西邻居的树有16、17米高,杨树枝已伸进我的地里。由于杨树遮荫庄家采光收到影响,请问专家:16、17米高的杨树距离庄家多少米?庄家的正常生长才不会收到影响?国家从法律上有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村支书作为村里的法人代表在对农村承包土地管理上应有怎样的权利?西邻居在当初种树时,村支书没有提醒西邻居种树之后树对邻居地里的庄家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没有对集体的承包地做到合理的安排,而导致现在地邻之间产生纠纷,他有责任吗?谢谢。

明确告诉你,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种树的。尤其是影响到别人农田的情况下,不但要强制其伐掉树,还要根据对邻地造成的损失大小适当做出赔偿。详情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做了同样规定,并在第33条中指出“对造成基本农田减少或者破坏,轻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