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打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25:03
我是贸易公司,应客户需要,我去正规销售商采购一批办公设备,价值6W左右,有发票,因为是贸易公司,地点就在家里办公,把货都放在家里,准备几天后送货,就在出货的那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到我家把我家翻了低抄天,然后把东西都没收了,过了2星期,让我去处理,说我的东西严重存在质量问题,要罚我20W!!!!!我该怎么处理,我去找正规销售商,他们不承认质量有问题,那我现在怎么办???
问题1。他们是否有权到我家拿走东西?
2,现在拿走的东西,我该怎么拿回来?
3,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谢谢,高人指点

1、没有权利去您的私人处所拿东西的,涉嫌侵犯公民住宅。
2、可以直接去返还,如果不予返还,让他们写个收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索取
3、先去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再提起行政申诉,要求对他们的职务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去你家翻,属于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取证”行为,不属于处罚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没有通知你的情况下,就去你家搜查,严重违反了行政执法程序,并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据此,你可向质监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政执法程序错误,则其相应的行政处罚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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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条 现场勘验检查,由承办人员、法定检验(检定)机构的人员进行,也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应当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承办人员在笔录中记明情况,不影响勘验检查的进行。
勘验检查的情况记入《现场检查笔录》,行政相对人应当签署意见,签名或者押印。

2、如果最终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并且你最终缴纳了罚款。你可凭处罚凭证、鉴定结论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