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开庭前律师需要把哪些材料提交给法院或要把哪些材料送达法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0:33:37
我们班最近在上模拟法庭,分了几个组,我们组负责一个刑事案件,而我要做辩护律师,所以请问一下,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还有要提交哪些材料给法院?

辩护人刑事辩护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庭函件、律师证复印件、辩护意见(可提前交也可当庭辩护时提交)、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开庭前去法院复印、摘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材料、申请证人出庭的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出庭函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1、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如下法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函;
(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辩护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人后,应为出庭辩护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是否申请回避;
(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
(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
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举证提纲(依证据目录进行);
4.辩护意见及答辩提纲。
3、辩护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应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进行复制,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列明证据名称、来源、拟证事实、页数,一式三份,于开庭前五日前或者在庭前会议时提供给人民法院,证据材料原件在开庭质证后提交法院。
4辩护律师在收到开庭决定通知后,应当再会见被告人,及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的姓名、证据情况、辩护思路、辩护观点等情况与被告人进行沟通,询问是否有需要申请回避等事宜,并将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告知被告人。委托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的,也可以跟委托人进行沟通。
当辩护律师的辩护思路、辩护观点与被告人、委托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意见或者解除委托,由被告人另请他人辩护。
当两位辩护律师的意见不一致时,沟通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意见。
5、 辩护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