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1:44:25
各位前辈请教关于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我方是购买方,在08年4月及5月购买一批纸张,我们是印刷厂,纸张是原材料,后来因送货等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销售方同意给我方含税金额43770.99元的销售折让。现在我方已开出红字通知单,也已收到销售方开的销项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实际原材料我方没有减少,这个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会计分录?原未销售折让的发票含税价为:120057.59元,已支付销售方货款76286.60元。请做分录?谢谢!

可以按收到兰字发票时做分录,换成红字就行

根据红字发票做账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37411.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6359.89(票面税金)
贷:应付账款----销售方 -43770.99(票面金额)
原来的发票就不用管了,
仅供参考,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