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请教懂法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1:31:50
与一女孩合租一套房子。与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约定到期再续租。合同上签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半年后,女孩因故要我在合同到期后搬走,自己把整套房子租下来。可我不想走,我认为我们在法律上地位相同,她没有权利因为自己方便而给我造成损失。可她认为房子是她先租的,到期有权赶我走。我请教过懂法的人,说我和她法律地位平等,到期我也可以续租,可那女孩不听,还跟房东讲了什么,房东也不懂法,同意合同到期把整个房子租给她,我很生气,现在不想再住下去,想立刻搬走,但离一年期的合同到期还有三个月,我剩下三个月的房租还没交,请问我可以现在走吗?

首先,您说的对,你们在法律上地位相同,她没有权利因为自己方便而给你造成损失。她不可以干涉你到期续租的自由。

但是,如果房东同意合同到期把整个房子租给她,而不给你租,就没办法了。租约是房东与房客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既然有一方不愿意,就无法达成租赁了。

你现在想走,剩下3个月房租怎么办,得看你们的合同中关于违约金和停租的条款是怎么写的?怎么写就怎么做。不过你要走最好提前通知房东,越早通知越好。

你走了,好像是对房东违约,要承担责任,可是你想一下,房东到期后不租给你,依那个合同房东也违约了,所以你的离开是因为房东有过错,才导致你没信心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可以这么说,房东将会预期违约,你履行先诉抗辩权,不再租房,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至于还有三个月房租没交嘛,你又没住他的,不交了。
至于你与那女孩的合租关系,因为不能达成合意,所以租房期到期后一切结束。你想提前结束合租关系,是违约,要赔偿她的损失,即她多承担该你出的那三个月房租费,你要赔偿。
还有,你与房东的合同怎么说的违约责任,房东不懂法,也许最好是按合约上说的办了。房东只认钱,不好办。要不你忍,住满三月,气死那合租的女孩,当是锻炼自己黑的本事和白的本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