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房产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20:59
我是2006年开始租的这个店面,到今年已经3年的。我每年都会收到地税局发的(房产税缴纳通知书),但是上面的被征收人名是房东的名字,而且从2004年开始就没有交税。当时和房东签的合同上写了一切税收由承租方缴纳,请问我该不该交这个税!(一起有4,5万呀)!
希望懂的人指教!!多谢!

通常房产税应该由房屋所有人交纳,所有人不在本地的除外。理论上您不应该交这个税,很明显该税的纳税人不是您,与法律相抵触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但你可能会因此与房东产生经济纠纷,至少房东会要求增加租金。

房产税应该由房屋所有人交纳,但你有合同在先,已经很明确了,那就应该由你交。